2015合肥肥西县直单位招聘编外人员31公告(2)
2015-06-10 15:5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表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7月2日上午8:00-11:30,改报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县人社局207室。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2015年7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肥西县2015年部分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9:30 《综合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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