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模拟及练习2
2014-07-17 10:23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模拟及练习2
五、简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答:公平原则也是由商业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准则的,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其基本要求是:
(1)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2)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
(3)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正、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
六、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7、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可能性:(1)权利人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的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3)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性。
8、民事法律事实,足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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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