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2013-05-13 13:2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s://ah.huatu.com/)据为您发布2013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2013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群:13574939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现将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大楼七楼(A708)(安徽合肥滨湖新区杭州路2707号。西藏路(徽州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向东(西)100米。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1路公交汽车到卫塘站下转快速公交1号线到终点站下,沿徽州大道或西藏路向南行至杭州路。)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于2013年5月22 日上午8:30—12:00进行。
面试地点设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大楼七楼(面试考场A702室,候考室A716室)。
(二)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5月 22 日上午8:00 之前到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七楼708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统考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四)面试成绩的评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合成后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面试)占6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以当日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确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网(http://www.ahly.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第一项测评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人事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299078
监督电话: 0551-6299058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 5 月1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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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