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滁州全椒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招聘6人公告
2013-01-05 10:1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全椒县环保局2012年度环境监测站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环保部标准化能力建设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站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招聘环境监测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1、编外招聘。
2、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3、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行政管理人员 2人。
2、环境监测人员 4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热爱环保工作,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岗位需要,身体健康;年龄为18-30周岁(1983年1月7日-1995年1月7日),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岗位条件
行政管理人员:
1、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法律、中文、行政、经济管理等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环境监测人员:
1、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野外监测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环境科学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及分析等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1、公告发布:2012年12月31日。
2、网络发布:2012年12 月31日。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地点:全椒县环保局(儒林路建设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50-5183886。
5、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①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5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③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全椒县2012年度招聘环境监测站人员报名登记表》。
④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每科考试费用45元,两科合计90元。
⑤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并且相对固定,确保联络畅通。
⑥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17日携身份证到环保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方式
1、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行政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环境监测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环保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人文、省情和写作。试卷分值分别为100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入围人员公告:2013年1月24日公告入围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考试分数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又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的,以年龄小的优先。
七、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①体检参照修订后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操作规程执行。
②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③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交纳体检费。
⑤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仅限1次)。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县环保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上岗试用。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满,由县环保局牵头,人社局、编办参加,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参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者5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由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做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环境监测站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聘用程序中需公示的内容将在县政府、县环保局网站上公示。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全椒县编外招聘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
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按规定属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单位代扣代交)。凡办理解聘、辞聘手续的,从下月起,停止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十一、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全椒县环境监测站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二:《全椒县2012年度招聘环境监测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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