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滁州南谯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3)
2012-11-28 13:23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获奖级别由高到低、与职位相关实际工作经历由长到短依次排序确定。
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和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通知,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机关监督(0550-3119639)。
(二)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方案》由南谯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二: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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