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丰县陶楼乡招聘社会治安辅助人员15人
2012-11-08 09:4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根据长办【2012】44号文件《关于转发(县综治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长丰县陶楼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治安辅助力量1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社会治安辅助工作。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0周岁(1972年9月1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合肥地区户籍。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矫正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8时至11月17日18时。
2、报名地点:长丰县陶楼乡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黄剑,联系电话:13866161655.
3、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人员应由本人填写招聘报名表。
5、对于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6、报名人员须缴纳笔试费4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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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