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省广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组织人事处(图书馆五楼)。乘车路线:市内乘302路公交车到安职院站下,从火车站乘301路公交车到幼师站下。联系电话:0551-4200221、4200224、4200225(传真),联系人:李老师、杜老师,省广院网址:www.amtc.cn;电子信箱:3519320 @163.com。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实践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及合同聘用材料。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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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