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人事考试网为您发布2012安徽省广播电视监测台资格复审相关情况公告,安徽省直事业单位交流群5:196207382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监测台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广电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广电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监测台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广电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416452
监督电话:0551-3419041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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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