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人事考试网为您发布2012黄山市黄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2012安徽事业单位交流群5:19620738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110(区纪检委监察局)
附:2012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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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