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102
2014-09-03 14:3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102
1.甲因图便宜,向乙购买了一辆报废车,甲在驾驶该车行驶过程中,致丙受害,丙花去医药费2000元。
就该买卖合同及责任承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应向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B.丙可向甲主张侵权责任
C.丙可向乙主张侵权责任
D.丙可向甲、乙主张连带责任
2.6岁的小东与13岁的小西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小东对小西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小西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小西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A.由小西的监护人承担
B.由小东自行承担
C.由小西的监护人与小东承担
D.由小东的监护人与小西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3.甲请顺风搬家公司搬家,顺风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人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邓某。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要求顺风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
B.甲可以要求顺风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
C.路人邓某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顺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某大学生甲去水房打水,回来途中遇见两个学生乙丙在踢足球,为了使热水瓶不被足球踢碎,甲便将热水瓶高高举起,由于热水瓶的质量问题导致热水瓶突然爆裂,热水将甲、乙、丙三人烫伤。就三人遭受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也可以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只能向热水瓶的销售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乙、丙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A [解析]甲、乙所签订的购买该车的合同,因甲明知,故不存在瑕疵担保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甲和乙对丙受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2.D [解析]本题中,小东和小西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均具有侵权行为的认知能力,他们存在侵权的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由他们的监护人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3.D [解析]甲与顺风公司之间的合同构成承揽合同关系,顺风公司不履行义务时,甲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B项说法正确;B、C、D虽然都在执行职务,但B的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顺风公司不承担责任;C、D执行职务造成兰花折断,顺风公司应当承担责任,A项说法正确。
4.A [解析]本题中的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属于其中的产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无论甲还是乙、丙,都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制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需要注意选项B不是正确答案,因为甲对乙、丙的伤害要承担责任的前提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在本题中,甲并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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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