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医疗卫生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35866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备考资料 > 专业课辅导 >

    阅读模式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84

    2014-09-01 15:0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84

      1.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A.公民获取的知识产权收益

      B.宅基地

      C.自留地

      D.自留山

      2.刘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甲按刘某遗嘱继承了4万元现款,乙按刘某的遗赠分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丙按法定继承得到汽车一辆(价值3万元)。经查刘某生前尚欠丁债务4万元,丁的债权应怎样清偿?(  )

      A.甲乙丙按其继承的价值额比例偿还

      B.乙还2万元,甲还2万元

      C.甲还2万元,丙还2万元

      D.丙还3万元,甲还1万元

      3.陆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刘某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间、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2008年4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问给自己的女儿继承,存款2万元给外孙女。”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4.张某死后,遗产包括2000元现金、1台电视机和一辆电动车。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无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现金,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电动车,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丙无须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5.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l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A.20万元

      B.40万元

      C.45万元

      D.50万元

      1.A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有A项所述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D [解析]如果遗产已经分割的,首先从法定继承的财产中予以清偿,法定继承的财产不足,由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3.D[解析]依《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优先于遗嘱继承。但应注意,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是特定的,并非涉及陆某的存款等其他遗产,故后来陆某的自书遗嘱部分有效,即关于“存款2万元给外孙女”的部分是有效的,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则是无效的。据此分析,A、C项错误。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均未涉及的遗产,《继承法》第27条规定,应依法定继承办理。故B项错误。

      4.D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人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张某生前的债务,应用张某的遗产清偿,张甲、张乙、张丙三人对王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张乙用电视偿还了债务之后,有权向张甲、张丙追偿。故D项正确。

      5.C[解析]《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本题中,徐某的女儿继承50万元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徐某的侄子继承10万元的汽车属于受遗赠,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对40万元存款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因此本题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存在,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40万元存款)偿还债务,即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各自承担20万;剩余的30万元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徐某的女儿和受遗赠人徐某的侄子按照所得遗产的比例(5:1)清偿,徐某的女儿仍需要清偿25万,所以徐某的女儿共需要向张某偿还45万。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s://ah.huatu.com/zfgj/)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为您发布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相关信息和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183256945 了解更多政法干警考试信息。

      ——相关阅读——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职位表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考试题模考(砖题库)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培训辅导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校课程  

    (编辑:翟慧琴)

    2020安徽银行校园招聘笔试课程
    Smohan

    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华图教育官方微信:anhuihuatu

    立即关注
    • 20000+每日阅读
    • 200000+粉丝
    • 1000+每日转发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Smohan

    华图公务员考试热点

    安徽华图官方微博http://weibo.com/ahhtexam

    立即关注
    • 170000+粉丝
    • 18000+博文
    • 700+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