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49
2014-08-27 10:4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49
1.下列人格权类型中,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
A.隐私权
B.肖像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2.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毛毛是乙的私生子,致使毛毛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毛毛因精神痛苦,自残左臂,给毛毛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毛毛的名誉权
C.侵害了毛毛的姓名权
D.侵害了毛毛的身体权
3.人身权具有何种属性?( )
A.不能转让
B.可以转让
C.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规定的除外
D.可以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王鹏喜欢女同事李阳,但李阳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鹏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阳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阳的“真挚感情”。李阳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王鹏恼羞成怒,将李阳的照片单独剪下放在单位门口任人践踏。本案王鹏( )。
A.侵犯了李阳的肖像权
B.侵犯了李阳的隐私权
C.侵犯了李阳的荣誉权
D.侵犯了李阳的人格尊严
5.2010年某市展览馆为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与某科研所和计划生育部门联合主办了为期1个月的优生优育展览。为办好展览,他们将某妇产医院提供的5年前该医院为研究治疗患者疾病而对青年妇女朵朵拍摄的一张裸体照片进行展出。展出期间,朵朵的父母看到后非常生气,并与主办方交涉要求立即取下女儿的照片,但遭到主办方的拒绝。朵朵的丈夫得知其妻的裸照被公开展出,愤然与其妻离婚。朵朵将妇产医院、展览馆和科研所诉至法院。妇产医院和举办方侵害了朵朵的( )。
A.名称权
B.隐私权
C.荣誉权
D.知识产权
1.C[解析]在人格权体系中,只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物质性人格权,其他类型的人格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故选C项。
2.B [解析]《民通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据此,应认定报社行为构成了对毛毛的名誉权的侵害。
3.C [解析]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相关,不存在脱离特定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因此,人身权通常要依附于特定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赠予、继承。但《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
4.D [解析]侵犯肖像权应当以营利为目的,甲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并无宣扬隐私,只侵犯了李阳的名誉权,未侵犯其隐私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王鹏明显未侵犯李阳的荣誉权,故本题答案为D。
5.D[解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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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