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42
2014-08-21 10:52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42
1.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1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1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自助行为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2.以下事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3.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在下列哪项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 )
A.社会道德所认定
B.法律强制规定
C.交易习惯表明
D.当事人双方事先明确同意
4.2011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90万元用于购买原料,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12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5.村民王某家的小孩不幸掉入路边的一口枯井中,同村李某经过井边时救出摔伤的小孩,并送小孩到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李某帮王某的小孩代付医药费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应偿付李某100元
B.王某应偿付李某100元及适量的报酬
C.李某可以要求王某支付一定的报酬
D.李某是自愿行为,王某无须偿付李某
1.B[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留置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本案属于两个合同关系,故排除A、C项。抵销权通常须为同种债务,而本案中债务的标的物不同。故排除D项。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私力救济。
2.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A项中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虽然有为他人服务的意思,但行为相对人是不确定的,而无因管理必须有特定的受益人。B、D项是行为人履行义务的体现,而不是无因管理。所以应该选C。
3.A[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一般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除非法律强制规定、交易习惯表明或者当事人双方事先明确同意。
4.B[解析]本题考查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虽然银行和甲公司之间的贷款合同解除了,乙公司仍应对50万元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5.A[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题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受益人王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李某因救助王某的小孩代付的100元医药费,王某应按照法律规定偿付给李某,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s://ah.huatu.com/zfgj/)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为您发布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相关信息和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183256945 了解更多政法干警考试信息。
——相关阅读——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考试题模考(砖题库)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