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复习题及解析5
2014-08-13 10:2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复习题及解析5
1、唐朝对三次犯徒刑之罪的强盗采取的基本处罚原则是( )。
A.累犯加重原则
B.诬告反坐原则
C.刑不累加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2、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承担法律责任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B.法律责任是实施法律制裁的根据
C.违法行为并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D.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是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之一
3、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 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 )。
A.立法行为
B.执法行为
C.司法行为
D.适用法律的行为
4、明朝设置的专门对内阁各部实施监察的机关是( )。
A.都察院
B.御史台
C.六科给事中
D.大理寺
5、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 )。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五刑
1、参考解析:A 唐朝对三次犯处徒刑以上的盗窃犯、强盗犯、抢劫犯等,采取累犯加重原则。即三次犯盗窃罪以上的徒刑犯罪,升格处流刑(二千里),对于三次犯盗窃罪以上的流刑犯罪,升格为死刑(绞刑)。故选A项。诬告反坐是指对于诬告犯,以所诬告的罪名惩罚诬告人,该原则在秦朝就已经存在,唐朝沿用。刑不累加适用于重罪吸收轻罪,与累犯加重原则正好相反。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唐朝刑法适用总原则,不能具体适用于盗罪。
2、参考解析:A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接受法律制裁只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之一,故A项说法错误。
3、参考解析:A 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办法。“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
4、参考解析:C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对六部的控制,特设了专门监察六部的机关——六科给事中,即六部中每一部都设给事中,作为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明朝的六科直接隶属于皇帝。故选C项。都察院是明朝最高中央监察机关,它不是专门监督六部的机关,而是综合性监察机关,其权限要比六科广泛。大理寺在明朝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明朝没有御史台,御史台在隋、唐、宋、元时期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明太祖朱元璋将其改为都察院。
5、参考解析:A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故选A项。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五刑为我国古代五种主体刑,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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