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引进人员名单、《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条件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555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22870(区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63-3023465(区监察局举报中心)、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2012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2年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推荐阅读:
>>>2012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课程(面授)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