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试讲的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抽试讲顺序,每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考官组由七位评委组成,七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总评分的平均分。试讲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保证招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当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当天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教材教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依照学历高的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前);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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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