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①《综合知识》:计算机占20%(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占20%(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市情等)、英语占20%(主要是基本词汇、语法、阅读理解等内容)、材料作文占40%,总分100分。
②《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具体见《2011年宣州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10∶30─12∶00 《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仪表气质等。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该面试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依照学历高的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在15日内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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