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2日至5月8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籍山路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考生本人报名者免交照片,现场电子摄像),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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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