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 名
时间:2011年10月12日、13日、14日、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县人社局(县委党校后院)
要求:①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 6 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填写《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③填表时"报名岗位"一栏须填写岗位代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届时以该代码岗位报名人员为单位排定考试分数、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对象。④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缴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二)笔 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按6:4比例设定分值,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计算机、财会和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知识为主。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2011年10月22日(下午6: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时由本人一并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逾期不予接收。
(三)面 试
1、对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尾数出现小数点,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 B、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分值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
体检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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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