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规格及招聘后待遇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牌,为乡镇(县经济开发区)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应聘人员被招聘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相关工资待遇。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岗位代码RS001,计划招聘6人,专业不限;
岗位代码RS002,计划招聘1人,财会类专业;
岗位代码RS003,计划招聘1人,计算机应用类专业。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岗位代码RS004,计划招聘8人,专业不限;
岗位代码RS005,计划招聘7人,专业不限。
总计23人。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应等于或大于2:1,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规定的比例。
四、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按上述岗位要求,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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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