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
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30─16∶00 《职业能力测试》
16∶30─18∶3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考生于2012年6月13-1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大厅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7月1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和电信声讯台16887734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考核
7月16日前,以考生两科成绩之和确定考试总成绩,并按各岗位招募人数,分别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报名人数或实际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募岗位计划数的,则设定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实际考试人数大于招募岗位计划数的岗位中确定的体检人选(不含递补人选)的最低分数。否则相应核减或直至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数。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组织体检、县区组织考核。在体检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报经省“三支一扶”办确认。经省“三支一扶”办确认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有关招募工作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各环节的相关公告或信息,将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人才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陆续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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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