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一考试
2012年度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统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至12日从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黄山市屯溪。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9日至11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委市政府大楼5楼505房间,联系电话:0559-23553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 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黄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559--235448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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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