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选(招)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一)选聘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招聘人员在高新区事业单位编制外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市人才服务事务所办理人事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淮人发[2008]1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成立2011年高新区公开选聘人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高新区和市人社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公开选(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53(市人社局)、0554- 6652327(高新区)。
八、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高新区、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本次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nhrss.gov.cn)、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hnhr.cn)和淮南高新区网(http://www.ahhngxq.com/)查询。
咨询电话: 0554- 6652327(市高新区)
0554- 6664251、6654383(市人社局)
请点击下载:附件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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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