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选)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1-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3、网站查询: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lzy.hfss.gov.cn)
蜀山教育信息网(www.ssjy.cn)
附件1、蜀山区2012年招(选)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蜀山区201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相关文件1:附件1、蜀山区2012年招(选)聘教师岗位表 相关文件2:附件2、蜀山区201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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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