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题本由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委托县外机构命题,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面试考官从县外聘请。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4名重点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进行组织考察。通过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地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以及群众公认度和发展潜力等情况。
(五)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情况,经综合考虑后,拿出建议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六)公示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拟挂职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如无异议,办理正式挂任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一)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视同挂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挂职单位应有具体分工工作,让挂职干部得到充分锻炼。
(二)挂职期间待遇。挂职干部不占挂职单位领导班子职数。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编制等关系不变。其福利待遇,由挂职单位按领导班子成员的标准发放。
(三)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挂职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宏观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派出单位为辅,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派出单位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给予帮助鼓励。乡镇党委书记是培养挂职干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挂职单位要为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挂职干部要珍惜锻炼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年要向原单位报告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每年度要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汇报挂职情况。挂职干部参加挂职单位的考核,结果通报原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挂职期间表现较差或因患病等其他原因不宜在挂职单位工作的,由挂职单位或干部本人提出建议或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终止下派挂职,返回原单位工作。
挂职锻炼期满,挂职干部要写出思想工作总结,填写《挂职锻炼干部鉴定表》,挂职单位对其工作表现作出写实性鉴定。县委组织部将对挂职干部挂职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干部今后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挂职干部,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给予提拔使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派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派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监督电话:8833715。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肥西县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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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