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合成总成绩的50%、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
(二)待遇:合同管理,与事业单位同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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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