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除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外,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阜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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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