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科目:计算机、播音、表演、美术专业四个职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各满分为100分,计算机专业按4:3:3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成绩,播音、表演、美术专业按3:3:4的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其它职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各满分为100分,按7:3的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9月25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测试;
9月25日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
9月26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2、考试范围:各科目考试范围见《2010年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和范围》(附件二)。
3、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具备报考职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在考试总成绩中增加2分。加分在考生报名时予以登记确认。
考生总成绩等于考试成绩加上加分分数。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9月19、20日持身份证原件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优先聘用报考岗位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1:1进入体检、考核;其它职位按考生总成绩1:1进入体检、考核。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事人才网、太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办理批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使用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2、用人单位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件、聘用合同书,办理列编、行政、工资关系(或财政拨款)、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3、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和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二:2010年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和范围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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