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专项招聘方案
为落实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和《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需补充、自主选岗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2025年签订补充协议的3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2026年毕业的50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其中本科层次10名、专科层次40名)。
(二)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2.教师资格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在宿松县人社局、中共宿松县委编办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由宿松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布方案
本方案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公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之前(2026年7月1日已经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发布《宿松县202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报到须知》)。
报名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表》原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已在宿松县教育局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我局行政许可股提供名单,毕业生正常报到,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后再及时完善相关材料报人事股);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父母和本人页面);⑤无犯罪记录证明。网络办理可在“皖事通”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相关提示提交办理申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现场办理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证明、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介绍信的可到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⑥填写《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供档案邮寄地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有效、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四)选岗考试
今年定向师范生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选岗,选岗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命题依据是《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选岗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全县所有岗位计划中自主选岗。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严格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重要提示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根据《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的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6-7811081(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原文标题:2026年宿松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生专项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6d8e6cc5c9714fe7b6c4be361c451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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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