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省考:报考者如何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2023-01-26 13:01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导读】职位专业资格条件,一般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等专业目录,设置为××门类、××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报考者按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选择职位
职位专业资格条件,一般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等专业目录,设置为××门类、××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报考者按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选择职位:
(1)以专业目录载明的专业报考的,应根据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类别、门类,选择相应的职位。
(2)以旧专业目录上的专业报考的,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高职专科)》检索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按新专业名称选择相应的职位。
(3)以专业目录未载明专业报考的,可按照专业基本对应的原则,选择设置为××门类、××类(一级学科)、不限专业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设置为××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
(4)以高学历层次证书载明的专业报考低学历层次专业职位的,可按照专业基本对应的原则选择相应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根据岗位需要、主干课程设置等因素从宽把握、综合判定。但不能以低学历层次的专业报考高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的职位。
(5)以第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双学位(联合学士学位)证书上的第二专业或者辅修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的,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选择相应的职位。
特别提醒:鉴于招录机关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报考者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