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南陵县公安局第三批招聘辅警29人公告
2020-07-03 19:3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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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公安局2020年第三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核准,南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和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9人,均为一线实战岗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招考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满12个月的芜湖市辖区户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纪律观念强;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3日以后,2002年7月13日之前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3) 身体心理健康,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部位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资格条件
(1)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以及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0日22: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在线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在线预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2020年7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且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在7月21日16:00前可通过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联系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评
1、通知书的领取和资格复审
通过在线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役军人证原件和2寸彩色免冠照片,于2020年7月22日09:00-17:00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南陵县一站式就业创业中心),现场填写纸质报名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2、测评时间及场地:初定2020年7月23日8:00在南陵县体育场进行体能测评,如因疫情防控和天气等变化不能进行测评,则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30分钟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评内容及规则: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两项。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30秒,31岁(含)以上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40秒,女子800米跑,时长不得超过4分25秒;纵跳摸高,男子最低触摸高度为265厘米、女子最低触摸高度为230厘米,测试不超过三次。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等环节,不合格的,将不得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4、考生应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缴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1、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2020年7月24日的09:00-18:00登陆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则视为自行放弃笔试。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若体能测试时间因疫情防控和天气等原因发生变动,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补充公告,确定在线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
2、完成缴费的考生可自行从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公安法律常识、公安应用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法律常识考我国《宪法》、《刑法》(总论)、《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
为确保聘用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及以上的不予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的应聘事宜。
3.笔试加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2分,持有A2以上有效驾驶证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过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奖项的加10分。以上加分仅为笔试成绩项增分,有多项加分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在笔试结束时,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现场办理申请加分事宜。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加分项,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则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以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的公告为准。
(五)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南陵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治考核标准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因考生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聘用。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聘用的辅警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后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实行层级制和月绩效考核管理,人员薪酬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南办发〔2017〕8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南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县公安局 0553—682879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伍老师15055766855 。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监组 0553- 682123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南陵县公安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 1、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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