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上5天班,工资或抵半月!但要注意这种情况......
2020-04-29 11:44 安徽人事考试网 来源:工人日报
下个月上5天班,工资或抵半月!但要注意这种情况......
今年“五一”连休5天!这可是大小长假政策实施多年来的首次。所以“五一”期间的加班费也跟往年有所不同。按照公司安排,宅在办公室里加几天班,多拿一笔可观的加班费也许可以弥补不能出游的遗憾。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的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这种放假安排是比较特殊的。原来“五一”一般都是连放3天假,今年变成了5天连休,加班费又该怎么算呢?
“五一”五天班,或抵半月工资
从放假安排可以看出,5月1日劳动节当天算是国家法定假日,5月2日和5月3日是周末休息日,5月4日和5月5日这两天是4月26日和5月9日的调休。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5月1日那天,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其余4天如果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费。
而“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用劳动者平常的月收入除以天数或者小时数,而是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当前,北京市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灵活就业方式,即非全日制用工,通常称之为小时工。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该标准为56元/小时。
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时,应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以一名月薪8000元的员工为例,如果他在五一期间一直在岗工作的话,5月1日的加班费应为8000元÷21.75×300%≈1103元,5月2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的加班费为:8000元÷21.75×200%×4≈2943元;5天合计4046元。
自愿工作不算加班
需要注意的上述加班情况,需满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用人单位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讨要加班费,一定要保存好加班证据。
以下都可作为职工的加班证据:
①比如单位领导用QQ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
②可以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注意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
③加班后,保留准备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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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