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国企招聘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20安徽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总结

    2020-01-27 16:50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华图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华图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020安徽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总结。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辅导,2020事业单位资料,安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考(ahsydwzk)公众号和交流群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2020安徽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总结

      一、抢夺罪

      1.概念: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2)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3)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二、抢劫罪

      1. 概念: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2)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3)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3. 转化型抢劫罪:

      ①携带凶器抢夺;

      ②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三、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抢夺罪是趁人不备进行抢夺,这时受害人是来不及反抗,不是不能反抗;抢劫罪是用暴力手段抢走他人财物,这时是让人不能反抗。

      2.抢夺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3.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例1】李某在22路公共汽车上窃取孟某人民币8000元,下车时被孟某发现,孟某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李某猛地将孟某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后被群众抓获,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抢劫罪

      C. 构成抢夺罪

      D. 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

      【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后为窝赃赃物、抗拒抓捕、毁证当场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李某在盗窃之后被孟某发现,将要被扭送的派出所时使用暴力,符合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因此本题选择B项。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0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职位表|报名入口|备考咨询

      面试相关--2020安徽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辅导课程--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图书|网课

      备考指导--2020安徽事业单位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资料|历年试题

      以上是2020安徽事业单位公基:关于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总结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admin)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2020年聚焦两会新考点事业单位时政周播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