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二)及答案
2017-09-23 14:2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干部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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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A )。
A.立法的重要性 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 D.守法的重要性
【答案】A
【考点】立法的重要性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故答案为A。
2.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A )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人民主体地位
C.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D.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答案】A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始终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A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委副主席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考点】全国人大职权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都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做到 。( A )
A.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B.坚持权责一致
C.严格执法 D.文明执法
【答案】A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解析】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实施始于1957年,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针对的对象包括“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 的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规定。根据上述内容,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 B )
A.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劳动教养制度有违宪之嫌;
B.上位法高于下位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C.新法优于旧法,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出台早于《立法法》
D.充分彰显我国法律保护人权的必然要求
【答案】B
【考点】法的效力层次
【解析】《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应有法律作出,而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出自国务院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因此应予以废除。
6.以下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的是( D )
A.民族自治地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
C.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D.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答案】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律”。
7.刑事诉讼法属于( )
A.程序法 B.实体法 C.特别法 D.临时法
【答案】A
【考点】刑事诉讼法
【解析】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而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
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所以答案选A。
8.张某是某市委的工作人员,其在与外国客人交往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其掌握的国家秘密泄露。这一案件,直接受理的机关是( C )
A.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B.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答案】C
【考点】立案分工
【解析】张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属于渎职犯罪,因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故答案是C。
9.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
A.李某向A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王某向B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徐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后,又向C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马某代理女儿向D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诉的分类。诉分为三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选项A错误。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非讼案件,涉及诉种类的判断。
选项B错误。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选项D错误。马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10.月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宏达公司,双方商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甲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宏达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甲法院驳回。庭审时宏达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月亮公司反对,但甲法院在对宏达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C )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双方确定了30天的举证时限
C.宏达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甲法院不顾月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举证时限。
选项A、B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选项C中的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据此可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不能再提出延长申请。
选项D中的行为符合举证时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法院对宏达公司进行罚款后,可以对其逾期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11.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2.A公司将其财产向B保险公司投保。因A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B公司依A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C )
A.因保险单未送达A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
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
C.B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D.如A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
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据此可知,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时成立,保单是否送达、保费是否已经缴纳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
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14条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C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
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4.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5.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具体不包括以下哪一方式?( C)
A.调任 B.转任 C.轮换 D.挂职锻炼
【答案】C
【考点】公务员交流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C正确。
16.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 B )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
A.15 B.30 C.45 D.60
【答案】B
【考点】监察人员的权利
【解析】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提出
17.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 A )同意。
A.上一级监察机关 B.本级纪委 C.上一级纪委 D.本级党委
【答案】A
【考点】行政监察建议
【解析】行政监察法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同意
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日期,以下四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B )。
A.2007年8月30日 B.2007年11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7年12月31日
【答案】B
【考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施行日期
【解析】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新闻媒体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真实信息,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有权对其做出何种处理决定( D )。
A. 警告 B. 罚款 C. 停止其业务活动
D.以上三项都错,无权对新闻媒体做出处理决定
【答案】D
【考点】突发事件的法律责任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
20.行政权由国家( C )行使。
A.立法机关 B.司法机关 C.行政机关 D.检察机关
【答案】C
【考点】行政权的概念与特征
【解析】 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就其各自管理的事项行使的权利分别为立法权、司法权。
21.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B )。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行政强制
【答案】B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的种类 ]- W
【解析】财产罚是行政处罚的形式之一,而财产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2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的是( 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D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解析】《行政强制法》的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选项D属于行政处罚。
23.某甲因投机倒把罪于199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1年,某甲提出申诉,要求改判无罪,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法院处理应当是( C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D.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并予以释放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197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笼统地规定了投机倒把罪,1997年刑法取消“投机倒把罪”。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答案为C。
24.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 )
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
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
故答案为A。
25.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000元卖掉。对甲的处理是( D )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D
【考点】数罪与一罪的区分
【解析】甲前后有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前行为是绑架男孩作为人质,意图向其家人勒索财物,构成绑架罪;后行为是将孩子卖掉,非法获利4000元,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分别定罪,实行并罚,因此选项B、C错误。另外,甲两行为不具备牵连关系,不能按照牵连犯处理,因此选项A错误。因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
26.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 B )。
A.正当利益 B.非法利益 C.个人利益 D.私人利益
【答案】B
【考点】贿赂罪的成立条件
【解析】《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非法利益。故答案为B。
27.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
A.构成犯罪的行为 B.一切违法行为
C.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 D.触犯了法律的行为
【答案】A
【考点】刑法处罚的对象
【解析】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即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故答案为A。
28.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A )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A
【考点】刑法的法律根据
【解析】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刑法的根据,故答案为A。
29.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C )
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答案】C
【考点】要约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0. 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C )
A.所有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考点】自然人的人身权
【解析】所有权、用益物权属于财产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
享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甚至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据此,肖像权为自然人所独有。
31.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 D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答案】D
【考点】违约金与定金的竞合
【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有违约金又约定有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2. 养牛专业户申某将一头患重病的奶牛弃于野外。途经此地的岳某将病牛牵回家,请兽医治愈。申某得知后,向岳某索要奶牛。则申某(C )
A.有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岳某占有奶牛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应补偿岳某所支出的费用
C.无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其抛弃行为使其丧失所有权
D.无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可请求岳某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C
【考点】所有权的丧失及取得制度
【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丧失及取得制度。所有人自己主动放弃所有权的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可引起所有权的消灭的法律后果,岳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故选C。
33. 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B )
A.一幢房屋 B.一份买卖合同 C.一辆汽车 D.一台电视机
【答案】B
【考点】物权客体的特征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物权客体的特征。即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可使用性。故选B。
34.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 B )
A.意定之债 B.法定之债 C.准合同之债 D.合同之债
【答案】B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债的分类。无因管理之债与当事人约定无关,故不属于意定之债和合同之债。故AD均为错误选项。而准合同之债在法律理论上无此说法,故C不当选。
35.某大学对学生李某的学位申请问题作出处理意见。1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李某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李某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李某。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李某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B)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李某,已经涉及到李某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李某发
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行政复议应当针对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的规定,只有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李某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即该报告应当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未侵犯李某的任何权益,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选项正确。
3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 B )。
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 D.当事人陈诉
【答案】B
【考点】证据的分类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中,被涂改的检疫证明不是以涂改后的思想内容来作为证据,而是以涂改的印迹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的,因此属于物证而非书证。
37.郭某对当地工商所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处罚偏重,改变了原处罚数额。但郭某仍不服,欲将 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 )
A.当地工商所 B.行政复议机关 C.当地政府 D.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8.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 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
A.同一的事实和理由 B.同一事实 C.同一理由 D.新的事实和理由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的处理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39.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 )
A.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0.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 B )
A.县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县公安局 D.市公安局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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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