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00人公告 职位表(2)
2017-05-11 14:0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吉林人社厅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招聘单位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对剩余计划,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7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2018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7年的,可视为2017年毕业生)。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网站(http://www.jlass.org.cn/)、吉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ledu.gov.cn/)及各招聘高校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5321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4658147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2.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
2017年5月9日
↓↓↓更多事业单位资讯欢迎订阅华图教育官方微信号:anhuihuatu↓↓↓
(编辑:sin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