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所有权概述
2016-09-01 17:03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简答)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特征
1.全面性:所有人在法令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2.整体性: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3.弹力性:指所有权内容可自由伸展或限缩
4.排他性:指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5.恒久性:指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
三、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能: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2.使用权能:是指在不毁损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4.处分权能:指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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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