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南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招聘27人公告
2016-04-22 16:3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淮南人事考试网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公开招聘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坚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突出业务能力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的淮南七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四中、淮师附小五所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2);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2所列“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参照依据为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4);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下列情况直接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相关内容虚报、瞒报的;
2.有工作单位,报名时尚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正式批准辞职、离职,但报名时按社会人员报考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2016年4月22日至5月8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hnjyrs@163.com。待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6日-17日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工作在专业测试前进行,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4日。地点为淮南市教育局人事科。届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一)属2016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两寸同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六、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和分值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包括教案设计和无生教学两项。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按教案设计、无生教学的成绩3:7的分值比重计入总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试程序
1.报考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专业测试考点,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入候考区。
2.考生实行统一封闭管理,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课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3.考生无生教学测试前,由考场监督员再次核实考生身份后进入考场,无生教学的时间为20分钟。
4.专业测试由主考主持,考生按照先“无生教学”、再提交“教案设计”的顺序进行。
5.专业测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专业测试的计分方法为: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相加后除于5名考官人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总成绩。
6.专业测试总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官组成
1.专业测试考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从外地市教育系统聘请或者从本市相关高校、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招聘教师评委库、职称高评库、中评库中随机抽取,临时通知。
2.考官确定后按不同学科分别组建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1名。专业测试考官实行回避制度、封闭管理。
3.每个专业测试考场内设有计分计时员和考风考纪监督员。考风考纪监督员由从事纪律监察工作的人员担任。
(五)课题范围和教材
专业测试教材为淮南市现行使用的教材,专业测试时考生使用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具体教材及课题范围见附件3。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无生教学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无生教学成绩仍并列的情况,再以教案设计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三项成绩均并列,并列人员再次进行无生教学进行测试,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市教育局。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后,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相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及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实行考生报考承诺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等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考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并严守招聘工作纪律,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有关政策、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6644784(市教育局)、666425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6665481(市教育局) 、667815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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