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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7388人公告(2)

2015-12-30 10:50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6年3月14日-1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见附表考务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3月 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部分职位按要求需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省级机关招录职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市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查询网址详见附件2。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83236151、83236050、83392044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1.省级机关考录咨询电话

2.各市考录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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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in木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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