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滁州来安县城管局招聘1人公告
2015-12-22 14:3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来安县政府
来安县城管局路灯所招聘驾驶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城管局路灯管理所拟对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招聘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编外招聘。
(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三)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在高中以上学历且持有驾驶员B2证照。
(三)年龄25--40周岁。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县范围内享受财政拨款经费的在聘人员;
2、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2015年12月23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来安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5617039。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5张。
聘用上岗以后,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需填写《来安县2015年度路灯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等资格。
3、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并且相对固定,确保联络畅通。
4、招聘人员于2015年12月30日携身份证到来安县城管局办公室领取考核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式
(一)考核内容:驾驶技术现场操作。
(二)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考核证。
六、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修订后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操作规程执行。
(二)城管局考察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交纳体检费。
(五)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仅限1次)。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0-2363979(县城管局监察室)
(二)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聘用程序中需公示的内容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九、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经费从县财政安排的来安县路灯管理所预算经费中解决,试用期内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后按相关政策执行。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十、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来安县城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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