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妇幼保健所招聘面试时间及名单公告(2)
2015-08-04 15:2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由我所专家和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不少于50%。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3000443(会计学)岗位“1+X”考试模式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35%、35%、30%确定。
应聘3000444(临床医学)岗位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5%、35%、30%确定。因进入3000444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仅有1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中有任何一项测试未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安徽省妇幼保健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等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将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社厅和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妇幼保健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18071
监督电话:0551-62814507
附:
安徽省妇幼保健所2015年度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3000443岗位:夏芙蓉、袁亚梅、高雅婷、张莉仙、宋晚秀(递补);
3000444岗位:吕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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