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资格复审时间及名单公告(2)
2015-07-02 15:20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由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安徽信息网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发改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监督、指导下,由省经济信息中心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发改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2197、0551-62602022
监督电话:0551-6260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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