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招聘资格复审时间及名单公告(2)
2015-06-24 09:3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面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
地点: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会议室(省政府南楼4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网站、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省管局(省接待办)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管局(省接待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1770
监督电话:0551-62603028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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