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蚌埠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2)
2015-02-27 09:0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蚌埠人事考试网
(三)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其中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泗州戏演员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复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复试的其它具体事宜详见后续的网站公告。
(四)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面试成绩、初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会同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259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5632
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2-2049965、4081476、2044214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有关此次招聘的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查阅。
本次招聘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1. 蚌埠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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