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铜陵县招聘县安监局编外聘用人员8人公告(2)
2015-01-08 17:00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铜陵人事考试网
1、笔试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为《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其中:《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占40%、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占4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占20%。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急处理、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三)体 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名体检人选(其中定向招考2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阶段。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作调配与公示
定向招考的安监员原则上在原乡镇工作;公开招考的安监员根据全县安监员的缺额情况,合理调配。凡不服从工作调配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同时,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县安监局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县安监局编外聘用人员在两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后,将从后备人选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2人,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程序(此次参加体检并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政审程序)。递补工作由县安监局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局、编办、监察局核定。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591(县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8820907(县安监局纪检监察室)。
五、几点要求
(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招聘县安监局编外聘用人员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操作,切实增加招聘工作透明度,及时将有关结果在铜陵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局网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的监督。
(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316(县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8820907(县安监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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