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庆宜秀区招聘播音主持人1人公告(2)
2014-11-18 15:50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庆人事考试网
(二)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本次笔试每人共收取费用90元(每人每科4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专业测试(试镜)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播音主持专业知识》,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
各考生于12月11日至12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时一并携带相关证明到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宜秀区人民政府网、宜秀先锋网、宜秀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含加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0:1比例进入专业测试(试镜),如不足20:1,则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试镜)。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试镜)。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试镜)人员的比例等于1:1的,考生专业测试(试镜)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二)专业测试(试镜)
试镜成绩满分为100分。试镜内容包括播音试镜和主持试镜(各占50分)。
播音试镜:在演播室,按照规定的稿件内容进行电视新闻播音,录制成电视画面,根据镜头表现和效果计分。
主持试镜:在演播室,按照规定的节目内容进行电视节目主持,录制成电视画面,根据镜头表现和效果计分。
各专业测试(试镜)考生按时到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专业测试(试镜)通知书》(领取时间将在区相关网站公布)。凭《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试镜)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自备服装并自行化妆后到指定地点录制试镜视频。
试镜时间、地点见《试镜通知书》。
六、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专业测试(试镜)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如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如以上方法还不能确定的,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秀区人民政府网、宜秀先锋网、宜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14年宜秀区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宜秀区人社局 0556-5939272
监督电话:
宜秀区监察局 0556-5939047
特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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