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及时间
2014-11-18 13:2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人事考试网消息:201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已出,复审时间为11月21日,面试时间为11月22日,望考生多加关注!2014安徽遴选公务员交流群:101280389。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组通字〔2014〕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6: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21日(周五)14:30—17:00,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规定的证件、材料于资格复审当日14:30前到资格复审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
2.地点:安徽省直机关老干部第二活动室三楼多功能厅(合肥市红星路86号、省政府机关幼儿园斜对面)。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印章)等材料。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
4.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应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日期定于2014年11月22日(周六)举行。参加面试(加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加试)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加试。撰写一篇文章。时限180分钟。
三、成绩合成
面试和加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6:4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不组织统一体检,需提供本人近六个月以内的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检查表(须加盖医院公章)。
2.考察。考察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核查其干部档案等相关材料。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职位要求,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由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政府办公厅、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报到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面试(加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1812,62602651。
监督电话:0551—62601693。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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