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前冲刺题及解析五(6)
2014-02-28 13:0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单项选择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51根据材料,回答51-55题
市政府为了促进市政建设将市区范围内多处空闲土地进行招标,吸引了数十家开发公司参与竞标,经过激烈的竞争爱家房产公司获得市区花园广场的一块土地,爱家房产公司准备建造一个现代化小区。后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需要,欲将这块土地收回,并将该部分建设成为城市中心公共绿地。
这块土地属于( )。
A. 国有土地
B. 集体所有的土地
C. 个人所有的土地
D. 国家和集体共有的土地
参考答案:A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只规定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并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有的土地以及个人所有的土地。故选A。
52爱家房产公司通过投标取得了这块土地的( )。
A. 所有权
B. 使用权
C. 地役权
D. 所有权和使用权
参考答案:B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由此可见,单位和个人仅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与本题无关。故选B。
53市政府能否收回这块土地?( )
A. 可以收回,因为土地归集体所有
B. 不能收回,因为爱家房产公司已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C. 不能收回,因为爱家房产公司已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D. 可以收回,但应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选D。
54如爱家房产公司不服市政府收回土地的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应向( )提出复议申请。
A. 市土地局
B. 市房管局
C. 市政府
D. 省政府
参考答案: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土地局、市房管局都是市政府的下属工作部门,只有省政府是市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故选D。
55下列哪项不属于土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
A.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B. 提高土地利用率
C.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D. 以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为目标参考答案: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故选D。
56根据材料,回答56-60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就甲与乙的借款合同,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合同有效
B. 合同无效
C. 合同效力待定
D. 因甲未履行义务,应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甲、乙双方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故选A。
57对于甲将其母亲房屋抵押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不可以,甲是债务人只能用自己的财产
B. 不可以,该房屋是甲母的唯一住所
C. 可以,因为他们是母子关系
D. 可以,甲的母亲作为第三人可以作为抵押人
参考答案:D
解析: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故甲的母亲作为房屋权利人可以以第三人身份作为抵押人。故选D。
58关于乙对这两问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
B. 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
C. 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
D. 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参考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房屋抵押的生效要以登记为要件。故选D。
59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
B. 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
C. 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
D. 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参考答案:C
解析:《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由此,质权的设立必须以物的占有转移为要件,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故质权未设立。故选C。
60在甲、乙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中,双方不能约定的是( )。
A.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
B.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折价2万元抵债
C.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D. 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变卖款中优先受偿参考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故甲、乙双方不能在质押合同中规定,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故选A。综合分析题(一)61根据材料,回答61-65题
孔祥瑞是天津港煤码头公司操作一队队长。只有初中文凭的他在港口工作的30多年里,通过勤奋学习、不断钻研,把精力倾注在技术改革和创新上,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科研成果150余项,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8 400万元,是新时期产业工人的先进典型。孔祥瑞的成功信条是:“可以没文凭,不能没知识。”“作为当代产业工人,不仅要靠汗水来建设国家,更要靠科学技术创造财富。”“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一个人仅有工作热情还不够,必须要有知识,做知识型员工是我的追求。”“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光队长一个人不行,要大家行才行。”“工人要有主人翁精神,都得对企业负责。”“个人魅力,首先是责任,然后是精神,能力是很重要,但对企业负责、不断进取更重要。”
“可以没文凭,不能没知识”这句话说明( )。
A. 形式比内容更重要
B. 内容比形式更重要
C. 形式与内容一样重要
D. 形式与内容一样不重要
参考答案:B
解析:文凭是具备一定知识的证明,但没有文凭并不代表没有知识。二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而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故选B。
62“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一个人仅有工作热情还不够,必须要有知识,做知识型员工是我的追求”这句话表明( )。
A. 高度的工作热情,是爱岗敬业的唯一要求
B. 有知识,做知识型员工,是爱岗敬业的唯一要求
C. 勤奋好学,不断提高劳动技能,不是爱岗敬业的内在要求
D. 勤奋好学,不断提高劳动技能,是爱岗敬业的内在要求
参考答案:D
解析:这句话表明,做好工作,不仅要有热情,还必须有知识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工作,提高工作绩效。故选D。
63“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光队长一个人不行,要大家行才行”这强调的是( )。
A. 爱岗敬业,精益求精
B. 办事公道,一视同仁
C. 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D. 诚实守信,服务群众
参考答案:C
解析:这句话强调团结合作的重要性。故选C。
64孔祥瑞认为个人魅力的首要因素是( )。
A. 职业纪律
B. 职业技能
C. 职业荣誉
D. 职业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一个人只有具备强烈的职业责任感,才会认真工作,精益求精。故选
D.
65材料中关于孔祥瑞先进事迹的描述,表明要为祖国和人民作出贡献,实现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 应该爱岗敬业,全心全意投人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B. 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能补拙,平凡的岗位可以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C. 要对本职工作始终充满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
D. 只要对从事的工作,充满高度的热情,就一定能获得知识,创造财富参考答案:D
解析:孔祥瑞先进事迹表明,要为祖国和人民作出贡献,实现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就应该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善于学习、精益求精,全心全意对工作负责。D项表述太绝对,错误。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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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