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前冲刺题及解析一(6)
2014-02-26 11:10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单项选择题,共有10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4646-502009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王某以收费过高以及不能提供收据为由,拒绝交纳。于是,在没有任何机关委托的情况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以代缴社会抚养费。王某不允,在双方冲突中王某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为此,王某花去医疗费500元,误工3天。王某对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行为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法条链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的行为属于( )。
A. 执行罚
B. 直接行政强制执行
C. 代履行
D. 间接行政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B
解析:执行罚,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行政制度。执行罚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不作为义务、不可由他人替代的义务,例如特定物的给付义务或者与人身有关的义务等。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厂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例中,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勺农用四轮车拖走,是对其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故选B。
47本案中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数处违法,计有( )。
A. 2处
B. 3处
C. 4处
D. 5处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王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例中,“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为第一处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际,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而在本案例中,镇政府“不能提供收据”,此为第二处错误。我国法律规定,有强制执行权的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商机关、税务机关、海关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案中,“在没有任何机关委托的情况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以代缴社会抚养费”,此为第三处错误。故选B。
48若王某不服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可以是( )。
A. 镇政府
B. 镇党委
C. 县计生委
D. 县政府
参考答案:D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例中,王某对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选D。
49若王某对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拖走其农用四轮车的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
A. 县政府
B. 镇政府
C. 镇政府和村委会
D. 县计生委
参考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E-.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镇政府与村委会拖走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是因为王某拒绝交社会抚养费,而镇政府收取社会抚养费是受县计生委的委托。本案例中,是县计生委委托县政府,所以县计生委是委托机关。故选D。
50对于王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当由镇政府赔偿
B. 因为王某有过错,所以镇政府可以不赔偿
C. 应当由县计生委赔偿
D. 应由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C。
5151-55丽丽今年10岁,酷爱写作,曾多次在当地举办的小学生作文比赛中获奖。2006年9月,丽丽的父亲史某在他一个当老师的老同学家里看见一本小学生作文,其中有两篇作文是丽丽所写。于是史某与出版该书的出版社协商,要求取得稿酬及样书,但出版社以种种理由拒绝。于是,史某以丽丽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版社支付稿酬并交付样书。
本案的著作权属于( )。
A. 出版社
B. 丽丽
C. 史某
D. 史某和丽丽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B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故选B。
52关于著作权的年龄界限是( )。
A. 已满14周岁
B. 已满16周岁
C. 已满18周岁
D. 没有年龄界限
参考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根据该规定,只要是作品的创作人,就享有著作权,不受其本人年龄大小的限制。故选D。
53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著作权属于作者,即作品创作人
B. 丽丽是作品的作者
C. 丽丽具有著作权
D. 出版社的行为未违法
参考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故选D。
54法院应做出的判决是( )。
A. 驳回史某的起诉
B. 判决出版社向丽丽支付稿酬及样书
C. 指定出版社为著作权人
D. 原告和被告协商解决
参考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故选B。
55关于丽丽的身份评定不正确的是( )。
A. 著作权人
B. 作者
C. 原告
D.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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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