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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合肥长丰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3-11-18 09:2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s://ah.huatu.com/)为您发布:2013合肥长丰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013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群:146174988

    长丰县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长丰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1、招聘审判辅助人员4名;

      2、长丰县户籍;

      3、拥护党的路线政策、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志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6、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审判辅助人员岗位:

      (1)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4)其他不宜在审判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8:00开始,至11月19日下午17:30截至。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4、对于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5、需要缴纳笔试费45元 /人。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满分100分。

      2、考生11月28日凭报名发票到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长丰法院网站公布。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以法律常识、写作、语文基础知识、时政成绩高的进入)。名单在长丰法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规定进行。

      2、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5、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七、聘用和待遇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丰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3、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由长丰县人民法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4、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待遇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暂按年2.8万元的标准执行(含保险、服装费等)。

      5、聘用人员协助法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不具有司法警察、法官身份,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

      咨询电话:66684712(长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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