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滁州市来安县教研室遴选教研员3人公告(2)
2013-07-31 09:4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分值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按60%计入笔试总成绩)、《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卷面分各为100分,均按20%计入笔试总成绩)。
《专业课》考高考内容,《教育学》和《心理学》考本科层次内容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
上午:8:00—9:00《教育学》;
9:30—10:30《心理学》。
下午:3:00—5:00 《专业课》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遴选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我县2012-2013学年度高一下学期教材。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工作能力,时间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遴选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县教育局依据遴选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对考察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在符合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遴选教师已评聘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若教研室有相应的中、高级职称空缺岗位,则按原评聘的职称调入并占岗;若教研室无相应的空缺中、高级职称岗位,则降低为初级职称并兑现工资,待有空缺岗位时再竞聘上岗,并兑现相应级别职称工资。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八、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3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监察、人社、编办、教育、财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遴选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3、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教育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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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